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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强奸"雷词引爆网络舆论说明什么问题
[来源:华声在线] [时间:2009-11-4]
 

这几天“临时性强奸”这个雷词,引爆了网络舆论,此事起源于湖州一法院的刑事判决。今年6月10日晚,浙江湖州两名协警邱某、蔡某,与刚参加完高考的两个女生出去吃饭。女生陈某不胜酒力,协警开车将其带到一宾馆内。后两人趁陈某醉酒,先后与她发生性关系。日前湖州南浔法院判决:考虑到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且主动自首,取得被害人谅解,遂“酌情从轻”以强奸罪判决两人3年徒刑。(《羊城晚报》11月2日)

  判决书中的“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一语,被网友概括成了“临时性强奸”,该判决的公正性也遭到严重的质疑。“临时性强奸”的问题出在了哪里?

  首先,撇开“临时性强奸”一说,判决的公正性颇值得商榷。两名协警乘女孩醉酒与之发生性关系,显然构成强奸。而且两人是“先后”强奸,这就构成了“****”。按刑法规定应判处10年以上徒刑,乃至死刑。就算他们有自首以及取得受害人谅解等法定、酌情的“从轻”情节,而且法院判决中也明确是“从轻处罚”,而不是“减轻处罚”,那么“从轻”就必须在法定刑罚幅度之内,****的最低刑就是10年,不可能“从轻”成3年,那突破了法定刑的幅度,是枉法判决。

  依此看,法院没有认定两协警构成****,那么所谓“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不仅是说两协警不是事先“有预谋”地将醉酒女生带入宾馆,更说明两协警先后强奸女生的行为,意思上无联络,不构成共同犯罪。相当于说小偷A偷了某人之后,小偷B又偷了一次;一协警实施强奸之后,同一房间内的另一协警居然不知情,又强奸了一次;这分明就是两起强奸案,而不是一起****案!?这样的判决明显违背了起码的常识。

  此外,此判决引起舆论剧烈反弹之处还在于,两名案犯的身份是协警,准执法人员,其强奸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更大,理应从重判决,判决中没有体现这一点。自然舆论认为其中有猫腻了。

  其次,按南浔法院事后对媒体的解释,的确没“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一说,“它是辩护人自己归纳出来的”,并被法院采纳,写进了判决里。法学理论里只有“临时起意”犯罪,它是相对事先有谋划的犯罪而言,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可酌情轻判。此事件中不乏网友对刑法的误解以及恶搞,比如提出“永久性强奸”,但起因是法官没有严格地使用“法言法语”。如果法院判决书本身理性、权威、使人信服,还会有如此多的非议吗?

  事实上,虽然“临时性强奸”一语没有真的出现在法院判决当中,但这不代表假的“临时性强奸”背后没有真问题,正如之前“******”事件中,看守所方面否认曾说过“******”一词。雷词只是舆论对于司法不公正现象的归谬化的解读,因为客观上符合传播学的规律而被广泛传播,吸引公众的关注和官员的重视,甚至“假雷词”带动了现实当中的真问题的解决。所以关键不在于司法机关创造或者“被创造”了什么雷词,而是政府怎样缓解民众对于司法公正的严重焦虑。 如果没有看守所里并不鲜见的刑讯逼供、牢头狱霸,如果并现实中枉法判决,什么样的雷词都搅动不起舆论的漩涡。

  “临时性强奸”的雷人,在于公众严重质疑此案的司法公正:一起****被拆成两起普通强奸案,10年的****办成3年的强奸,两名协警****了一名可能未成年的女生的社会危害性,没有体现在判决中。解决这些真问题,网上的“雷词”自然会消失,司法自然受到公众的尊敬和信任。

  浙江协警“临时性强奸案”后续 湖州中院已调卷审查

  来源: 新华网 记者 潘海平

  记者近日从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已对“南浔区协警强奸案”正式开始调卷审查。

  南浔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10月19日对被告人邱某、蔡某强奸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各三年。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本着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的精神,10月31日,市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法发〔2002〕13号)第四条关于“上级人民法院对于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直接立案复查”的规定,决定对该案调卷审查,目前已正式启动审查程序。市中院将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对案件依法及时认真复查,并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1、什么是“临时性的即意犯罪”?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谭登律师表示,“临时性的即意犯罪”并非一个法定术语,法律上叫做“临时起意”。它用于分析犯罪动机的组成方式,可以用来解释犯罪动机。“临时起意”是法官量刑时需要考虑的情节之一,目前国内很多案件的判决,其实都有考虑这个情节,只不过在不同的案件中酌情考虑的程度不同。

  2、南浔法院的判处是否合法?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周荣律师认为,法院判案时具有“自由裁量权”,允许法官根据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量刑。南浔的案子中,法官可能是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没有共同预谋犯罪,犯罪是受外部刺激临时起意,犯罪嫌疑人在主观上没有故意和恶性的危害性,又征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所以存在从轻判罚的尺度。但仅仅根据目前的新闻报道来判断的话,还不足以断定此案判决是否合法。

  3、网友为何如此义愤?

  周律师分析,网友对于此事反响强烈的原因应该是基于情绪的表达。

  ****,是有恶劣影响的犯罪活动,而协警作为辅助执法者,在网友眼里象征的是权力部门,基于对权力腐败的反感、司法不公的痛恨,基于网络草根舆论对于一些特别事件中官方调查结果的不信任等情绪,网友普遍认为量刑过低,是可以理解的。

  记者从南浔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市中院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浙江南浔两协警强奸醉酒女子获刑三年”一案进行调卷审查。目前,审查程序已正式启动…